波尔多葡萄酒子产地将在中国获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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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方宣布将对50个波尔多葡萄酒子产地名称实施法律保护。

图片:(从左侧)法国农业部长Stéphane Le Foll,波尔多葡萄酒协会主席Bernard Farges,中国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孙大伟
图片:(从左侧)法国农业部长Stéphane Le Foll,波尔多葡萄酒协会主席Bernard Farges,中国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孙大伟

近年来,中国官方已经陆续认证了一系列地理标志(GI),对这些产地名称的使用做出了限制。

2015年6月,中国官方对波尔多产区进行了地理标志保护认证。本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式宣布对波尔多产区内的所有静态葡萄酒子产区实施地理标志保护。

此次共有将近50个波尔多葡萄酒产区一举获得了地理标志保护,这在葡萄酒产区中还属首例。获得保护的产区中也包括不那么著名的产区,如Bordeaux Haut Benauge以及Graves de Vayres。

目前仅有五个其他国际葡萄酒以及烈酒商标在中国获得了同类保护,分别是干邑、香槟、纳帕谷、苏格兰威士忌以及龙舌兰酒。

波尔多葡萄酒行业协会(CIVB)表示,这将有助于打击假货以及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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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1年起,波尔多葡萄酒行业协会就与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合作,为波尔多诸多原产地名称申请保护。一些著名产区,比如圣于连(St-Julien)以及圣艾斯泰夫(St-Estèphe)另外单独在中国注册了商标。

波尔多葡萄酒行业协会主席Bernard Farges表示:“我对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出色细致的工作表示敬意。法中双方都充分认识到了地理标志认证的重要性。”

无论是总量还是总额,中国依然是波尔多葡萄酒最大的出口市场。2015年,共有超过6300万瓶波尔多葡萄酒进入中国,总价值2.77亿欧元,相当于波尔多向国际市场出口的葡萄酒总量的四分之一。

编译: 吴嘉溦 / Sylvia 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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